刘律师,您好!
我跟我对象13年九月份去一家饮料批发公司当仓库管理员,主要负责进货出货时点清数量,14年八月十六日因家中有事回家,到了八月十六日公司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我对象拿了公司的钱没有交账,把他抓进了派出所,派出所因为只有七百多块钱当天晚上就把王猛放出来了,到了17日公司有给家里打电话说派出所要两万块钱的保证金,然后就不找王猛的事了,要不然到十八日下午四点就把王猛抓进去,于是家里在十八日下午四点家里给公司打了一万五钱块钱,王猛又给同事借了四千块钱又向公司打了一千块钱的欠条,本以为没有事了,可是十八日晚上十二点左右王猛就被看守所的人带走了,到了后来才知道王猛在十七日被人打了,屈打成招,承认了两万三千块钱,并且签字按了手印,后来大约过了一个多月下了逮捕通知书说是职务侵占罪,到现在都快六个月了,还没有开庭,我们该怎么办呢?我想告公司,也不知道该怎么高它?对了,就是公司知道王猛拿了公司七百多块钱以后把王猛发的一个月的工资都搜走了,大约两千多块钱,加上公司欠我的半个月”我们是十五号发工资的”工资还有王猛半个月的工资共有三千块钱,我想告公司,不知道怎么样告他!也想给他找个律师,老是在里面待着算是怎么一回事呢,是拿了公司七百多块钱,但也不能受这么大的冤枉呀!我们该怎么办呢? |